氣瓶長途運輸的注意事項
氣瓶長途運輸的注意事項
長途運輸氣瓶應做到文明裝卸、妥善固定,分類裝運,禁止煙火,防曬防雨,懸掛標志。
(1)氣瓶是有爆炸危險的容器,所以氣瓶在長途運輸裝卸時,首先要確認其瓶閥無泄漏和瓶體無損傷,其次要求氣瓶應戴瓶帽和防震圈,且在車廂裝卸氣瓶的部位墊橡膠墊子,以免使氣瓶受到撞擊或擦傷。
(2)裝卸的氣瓶在確認其瓶閥不泄漏和瓶體無損傷后,為了防止氣瓶在途中移位和撞碰,底層氣瓶的下面應放置帶凹槽的底墊或塞上制動墊木。如果途中道路不平或需要經過山道和坡度較大的橋梁時,則還用繩索捆綁。
(3)氣瓶在車上除直徑較大、瓶身較短(車廂高度應在瓶高的2/3以上)的外,一律順車廂橫向臥放,瓶帽均由朝向一方,但不得朝向汽車油箱的一側。氣并在車上擺放的高度不得超過車廂擋板,且不準超過5層(馬車運輸擺放不準超過3層)。
(4)運輸小容積氣瓶應將其裝入帶有松軟填充物的箱里運輸。
(5)運輸可燃性、助燃性氣體的氣瓶容量超過300立方,毒性氣體的氣瓶容量超過100立方,運輸同類化性質液化氣體的氣瓶容量分別為3000kg或1000kg,有押運人員押運。
(6)運輸可燃性、助燃性或毒性氣體的運輸里程超過400公里時,配備兩名司機輪換駕駛,以防因疲勞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危及氣瓶安全。
(7)化學性質相抵觸的氣體(如氧氣或氯氣與氫氣、乙炔氣和液化石油氣)不得同車運輸,氧化或強氧化性氣體氣瓶不準和易燃品、油脂及沾有油脂的物品同裝在一輛車上,以防止著火爆炸。
(8)運輸氣瓶的車上嚴禁煙火,并要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防毒面具。運輸可燃性氣體的車輛排氣口應戴有阻火器,且保證排氣管不出明火。
(9)夏季運輸氣瓶時,為避免陽光直射,須具有遮陽設備。炎熱地區應遵守當地政府關于夏令季節裝運氣瓶的有關安全規范,避免白天運送氣瓶(特別是二氧化碳氣瓶)。
(10)氣瓶屬于化學危險品,運輸的車輛應在車前懸掛《包裝儲運指示標志》規定的標志,還應在車上明顯位置插上交通安全管理部門規定的裝載危險品的警告標志旗,以引起過往的其他車輛注意,保持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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